西园老年公寓 Apartme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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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力民资 福州西园试水土地养老

时间:2015-02-10

东南网3月10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实习生 黄凤婷)8日,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老年公寓正式投入运营。作为一家非营利性养老机构,它走出了一条土地加民资的合作新路,西园村提供集体土地12亩,福建省长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出资2000多万元。

西园老年公寓占地12亩,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,建有三栋电梯楼,可容纳400多名老人入住。走进老年公寓,亭台楼阁,鸟语花香,后院建有健身广场、菜园、观日台、古木屋等。自去年9月试运营以来,目前已经有80多名老人入住。

去年年底,在村里安排下,80岁的孤寡老人陈君标入住该公寓,原来他每月须缴费2600元,由于是本村村民,他可以减免500元。“房间有20多平方米,还有一名老人一起住,吃饭不愁,有人聊天,这里还常常举办一些活动,比原来一个人在家强多了。”陈君标说。

西园村党支部书记王成梁说,该村村民3000多名,60岁以上老人有800多名,像陈君标这样的孤寡老人有10多名。因为没有养老机构青睐农村,大多数老人只能依靠家庭养老,但是,孤寡老人一个人在家让人不放心。

2013年,村里开始与长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接洽,筹办一家民办养老机构,让民资看中的,正是许多民办养老机构垂涎的土地资源。但是,农村集体土地能否建民办养老机构?双方都有所顾虑。去年,从中央到省都出台文件,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使用农村集体土地。这样,双方打消了顾虑,由村集体提供12亩土地和部分资金,占股49%,长青养老服务公司出资2000多万元,双方资源互补,共建西园老年公寓。

“我们实现了以土地来养老,村里老人只要想去老年公寓养老,自理的老人可减500元,护理的可减1000元,特别是村里10多名孤寡老人到公寓养老,解决了村里的一大难题。”王成梁说。

民资还带来了便捷的医疗服务。据悉,今年2月,福州放宽医保定点准入条件,养老机构可纳入定点,长青养老服务公司与省老年医院合作,实现医养结合,老人可望于5月在公寓里刷医保卡,方便老人就医。

省民政厅慈善福利处负责人说,受制于村集体产权制度,村集体与民资合作很少,现在政策给力,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机构,又允许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兴办农村养老机构,以“民民合作”这样的合作形式提供养老服务,可有效破解农村养老难题。